近日,省醫保局、省財政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促進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發展 進一步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指導意見》,要求充分發揮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在保障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
《意見》中的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是指政府引導支持,群眾自愿參保,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與社會醫療保險相銜接,面向全體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補充型醫療保險。
開展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工作,應遵循以下原則:
參保廣覆蓋:
商業補充醫療保險面向全體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不得設置年齡、健康狀況、既往病史、職業類型等前置條件,保費與個人疾病風險脫鉤。以設區市為單位,實行市級統籌。
待遇可銜接:
堅持商業補充醫療保險是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重要組成部分的定位,適當體現對重特大疾病賠付傾斜,充分發揮商業保險梯次減負功能。
商業化運作:
堅持政府鼓勵推動,企業自負盈虧,群眾自愿參保原則。以市場機制、保本微利為運營導向,建立科學、合理、穩定的定價機制,加強保險精算,價格關聯保險責任,動態調整保費,適當引入競爭機制。
《意見》明確主要做好鼓勵群眾參保,合理確定繳費標準和保險待遇等工作,隨小編詳細了解~
多元籌資鼓勵群眾參保:
允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利用個人歷年賬戶余額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職工個人歷年賬戶可為其省內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的家庭成員(配偶、子女、父母)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各地可根據實際,整合政策性扶貧類商業補充醫療保險。
鼓勵用人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為職工和居民購買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購買經費按商業健康保險規定在計算個人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稅前扣除。
科學選定承辦企業和產品:
各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選定2-5家服務能力強、經營信譽好的保險公司作為支持方,鼓勵和引導保險公司采取聯保共保等方式承擔。
商業補充醫療保險以設區市為單位開展,各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及選定的承辦保險公司共同商定保險方案,原則上每市設定一個保險方案,可設定多檔可選的繳費檔次。
合理確定繳費標準和保險待遇:
承辦保險公司會同醫療保障等部門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的保障水平,合理確定繳費標準(檔次),建立完善保險價格調節機制。
根據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定位和成本精算,合理設定賠付的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以及起付線(免賠額)、報銷比例(賠付比例)、封頂線(賠付限額)。
待遇設定要體現保大病、保重病原則,有效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難題。
提高商業補充醫療保險參保和理賠的便利性:
完善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聯動經辦管理模式,全面實施“網上參?!薄罢粕蠀⒈!?,電子保單憑證網上生成,一人一單(證)。
全面實施醫保結算“3+N”模式,實行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賠付“一站式”結算,解決“看病墊資、理賠跑腿”問題。
加強對承辦保險公司的引導支持:
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為承辦保險公司開展產品設計和校驗精算提供必要的數據支持,提升商業補充醫療保險的精準性和合理性。
來源:浙江發布